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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陕西代表提交建议-立法保护陕西大遗址

【来源:西安晚报 】【字号 】【打印】【关闭】【发布时间:2009-3-6】【浏览:
穿越历史时空,周秦汉唐曾在陕西和西安留下过无数灿烂的文明遗迹。如何妥善保护这些记录着人类文明的历史遗迹?陕西代表团的代表们3月5日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陕西省遗址保护” 的建议。

  保护大遗址须国家立法

  市长现场推介西安大遗址

  “大家都知道西安是文物大市,西安周秦汉唐四大遗址分布比较广,等级高、类型多,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昨日下午的陕西代表团全团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市长陈宝根现场担任了西安的文物介绍人。

  西安有多少文物,陈宝根都记在心里。他说,中国列入丝绸之路申遗计划的48处遗产地中,有18处20点在陕西省,其中主要在西安市,涉及中国古代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各个方面。他特别强调,这些文物遗产地在整个丝路申遗的链条中不可或缺,同时列入国家“十一五”重点文物大遗址保护的有4处,是西安近年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须臾不敢放松的重点工作。

  为了妥善保护西安的大遗址,陈宝根言辞恳切地提出了三个建议。他说,首先要加强大遗址保护的立法。由于大遗址保护涉及人口的调控、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土地利用的调整、经济结构的调整等复杂的问题,所以建议国家出台配套的政策来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并且针对大遗址保护问题的复杂性、特殊性,制定《大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将大遗址的保护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

  “建议为大遗址保护用地开辟绿色通道。”他说,有了绿色通道,在置换土地用途、减少审批程序和解决地方用地额度方面可以减少对遗址用地的过分限制。他还建议把大遗址保护与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结合起来,与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文物保护和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陈宝根还建议建立和健全大遗址保护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大遗址保护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他列举数字说,大遗址保护的资金投入属于国家公益性项目,在“十一五”规划中,财政部已经安排了20亿资金用于对100个大遗址项目的支持,但对陕西来说,列入“十一五”的4个大遗址的项目每年只能拿到8000万。如果能建立财政保障体制,按照中央和地方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大遗址保护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就可以共同为大遗址保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我向大家推荐西安的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很好的!”陈宝根指着同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介绍说,“他从搞建筑起家,一个建筑企业的小老板,挣了几个钱,但是并没有挥霍浪费,而是把关中的民俗都搜集起来,在西安恢复了一个博大的、难得一见、看后令人震撼的民俗博物院”。

  建议设立专项保护经费

  院士考察几易调研报告

  从3月2日抵京,每逢遇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张锦秋女士,她都会高兴地聊起自己钟爱的“陕西大遗址”,每次谈及,她的眉眼中总会显出特别的开心和幸福。

  去年全国“两会”时,张锦秋就提过保护大遗址的建议,今年她又提交了更为详细的调研报告。说起原因,她立即认真起来,说“不能有半点马虎”。

  根据张锦秋等人的调研,我省登记在册的各类文物点5389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6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57处。在众多的文物资源中,大遗址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05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国家重要大遗址共100处,其中陕西省有15处。“数量之多,分布之广,面积之大,等级之高,在全国都是首屈一指的。”她啧啧赞叹说。

  当大遗址保护遭遇城市开发建设,到底谁为谁让路?张锦秋说,目前各大遗址保护均面临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的巨大压力,如西安市周丰镐遗址、秦阿房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唐大明宫遗址等均在城市近郊或市区包围之中,矛盾犹为突出。此外,大遗址保护经费也严重不足。陕西是经济欠发达省份,省市投入的文物保护经费远远无法满足遗址保护需求。由于大遗址保护状况较差,未能有效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遗址区内的居民生产生活未能与城市其他区协调发展,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低下。

  她表示,当前面临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们更应该不失时机地做好大遗址保护工作,“切不可延误时日造成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遗憾”。“建议在陕西建立国家大遗址保护示范区。”她说,可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的确定上,在西安大遗址聚集区的北郊设立国家级西安大遗址保护示范区,统一管理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唐大明宫三大遗址区和周边可开发区域的保护利用工作。适当调整周边原有区级政府的管辖范围,成立大遗址保护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命名),负责大遗址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规划、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工作,对大遗址保护示范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大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作为主体功能。同时,对大遗址主体功能区政府(示范区)的政绩考核,不能以GDP的增速和短期项目为主要考核指标,而应以其对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业绩,作为当地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主要评价指标。

  她认为,中央对大遗址保护示范区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如土地优惠政策、专项资金支持等。她特别建议财政部设立西安片区保护专项经费,加大对陕西大遗址保护经费的支持,使这些代表中华文明辉煌成就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本组稿件由本报特派北京记者王丽采写